食·指鹿为马记

AVA Restaurant Slash Bar, 25 Mar 2014

“咦,主菜,是马肉耶!”望着邀请函上的餐单,我充满正义感的友邦惊诧道:“马可是人类的好朋友呀!”

“呃,那,你改主意不去了吗?”朋友试探性的小声问。

“——才没有,”你不知道我是北京人嘛,我们著名的街头小吃,叫驴肉火烧喔——虽然,记忆里我似乎从没吃过……

两周后,朋友忽然传来短讯:“主办方基于公众压力与介意,已决定取消当晚的马肉菜式。”

啊,吃不到马肉啦?那,那转成什么菜?

“鹿肉。”

神马!鹿,也是很无辜很可爱好不好!

我倒是吃过鹿的,还不少次呢。北方人吃鹿的历史似不算长,是自满人习来。故而苏轼识吃,却只是“夢繞雲山心似鹿”,未敢动了邪念;张岱自诩好鲜衣美食,骏马华灯,也仅是羁旅倦客,鹿鹿风尘。但到了清人袁枚那里,鹿就已经是“肉不可輕得,得而制之,其嫩鮮的獐肉之上。燒食可,煨食亦可。”

《红楼梦》里著名的桥段,是湘云与宝玉一起,在芦雪亭烤鹿肉,被人讥笑了就辩驳“是真名士自风流”,以及“我吃这个方爱吃酒,吃了酒才有诗。”烤鹿肉至今在京菜馆里十分常见,后海银锭桥『烤肉季』就有供应。香港也不难找,帝苑酒店里的『东来顺』,黑醋牛尾鹿筋,肉质华美不腻,配红酒绿茶,此乐何及。

我上次吃鹿肉,则是在萨尔斯堡,酒店的餐厅获奖无数,自称走的是“Elegant Cottage Style(高雅乡村风情)”,一笑。供应极好的羊架、兔子及鹿肉,卖相倒十分质朴。酒足饭饱,和不苟言笑却服务熨贴的领班老头聊天,他说比起维也纳,本地文化更受德国影响:“……莫扎特也会自称是巴伐利亚人!更何况,我们这里搭火车去慕尼黑只要一个多小时,到维也纳则要三个钟。我们都觉得自己更像是德国人。”咦,那你们也要全民公投来独立吗?

(图,充满高雅乡村风情的鹿肉,哈哈哈。萨尔斯堡Hotel Goldener Hirsch,2012年冬)

书归正传,晚餐这天终于到啦。主厨是来自意大利南部小镇普利亞的Massimo Santovito,许是被马肉的民众抗议吓坏啦,他决定稳扎稳打的做了道家乡菜:Orecchiette Apulia Style. 鹿肉以小茴香调味,制成茄汁,撒上Pecorino Romano羊干酪。猫耳朵意面的每个凹陷都吸饱了肉汁,七八分熟的嚼劲带出层次感,配有烟草味又辛辣的2011年Rosso di Montalcino,像祖母厨房外婆家,有令游子安心的舒服味觉,不惊,但喜。

这晚的其它菜式也同样欢喜。

甫一落座,侍者奉上白酒一杯,我见是Chardonnay,就即刻扁嘴,不甜!嘬了一小口,果然干的吓人,还满是金属味,立刻丢在一旁。同伴好言相劝,有些酒是一定要配菜哒,比如这个旗鱼刺身,本身是雪藏过的,有腥味,刚刚好能和酒的矿物味中和,鲜甜肥美,咦,托她的福,我竟开始第一次欣赏起dry white wine啦。

(Swordfish Carpaccio)

主菜是红酒山鸡煲。邻座很渊博的一位食家,乍见调味用了黑松露,马上复刻我见到Chardonnay白酒时的失落感,摇头嘟囔说:“我讨厌一切香菇的亲戚们,它们气味霸道,鸠占鹊巢,喧宾夺主……”哼,你妈妈煲汤时候落了虫草、灵芝,你也不肯喝吗,我揶揄他。可见,我对松露,是真爱呀。

(Pheasant Stew)

用了肉桂调味的山鸡,本身是不错的,但肉质紧实,我嫌它口感太纤维化,干干巴巴。反而是配菜的甜栗子和胡萝卜,前者缠绵后者干脆,又带着馥郁的松露味,刚好配得起2009年的Brunello。

餐后甜酒是Vendemmia Tardiva,甜牙齿迫不及待尝了一口,唔,味道好怪,甜酒竟然也有很多层次,而且有点中药味儿是怎么回事儿?好像,我还是比较喜欢我的老相好Passito di Pantelleria喔……

好吧,人生总要move on。当我兀自腹诽的阵儿,甜点已然上桌。甘草味儿的奶冻,配甘草和黑橄榄的雪糕。神马,橄榄雪糕,你是暗黑料理吗?我并不憎恶甘草,虽然也远远谈不上喜欢,它和罗汉果一样,甜而带着不易亲昵的中药味,对,中药味,我忽然想起来,忙喝了一口酒,咦,好般配,你们是失散的兄妹吗!于是,醇厚甘甜又带点小小果香的甜酒,与甘草味道雪糕里嵌入的青涩韧劲的橄榄,以及几颗小小的覆盆子,真是充满心机。您就是解构艺术的先锋呀!

(Due of Liquorices Panna Cotta & Semifreddo of Chocolate and Black Olive)

于是不明不白的,我竟然伴着甜点,喝光了那杯我原本并不喜欢的甜酒。再次印证朋友的谆谆教诲:“喝酒要配菜,打狗看主人!”咦,酒过三巡,思维似乎也奔腾起来。

这惊喜的甜点让我们一致策动要把厨子抓出来拷问,他彬彬有礼前来问安,而后介绍,甘草橄榄雪糕,果然是他为那甜酒而特地创作哒。“其实几年前,我就开始帮iScream设计他们的新口味雪糕啦,反向还不错呢。” Massimo Santovito来香港两年,此前则一直在伦敦为厨。香港人的口味与欧洲有不同吗,你需要迎合吗?

“迎合是必要的呀,客人们开心是最重要的。”

他这观点和当晚酒庄的代理人Conway竟然不谋而合,我说你这样钟意饮饮食食的人,把它变为一项事业,是不是太认真啦。他笑答迎合并不代表不忠于自己的喜好啊,倒是充满禅意。

27/10/2012 维也纳 料峭秋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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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个来自慕尼黑的女孩儿,名叫Sisi,后来,她被称为全天下最美丽的皇后。
“是下雨了吗?”望着酒店外湿漉漉的小街。
“不,他们清早打扫街道罢了。”门童客气的把行李扛上出租车:“祝您旅途愉快。”
真冷啊,像下着雨一样。
呼气都是白烟,天是深浅层叠的灰白色。我们起程去了维也纳。

她曾住过的霍夫堡皇宫,如今变成她的纪念馆。进门处就是巨幅的画像与照片,依年代一字排开,横跨整个前厅。天叫她生得如此美,像波提切利油画里的女神。以至于你的眼睛受了蛊惑,根本无法再从布景板上移开。
想必国王的初心也是一样吧,才会拒绝母后既定的婚姻,转而向她求婚。那年她15岁,而他23岁。
他们相遇的那栋行宫,成了他送她的订婚礼物,后来被改建成E型——因为她的名字,叫伊丽莎白。而如今,大家却只记得她的小名,朋友和家人们都唤她: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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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三年,她接连生了3个孩子,前两胎都是女儿,而后某日清晨,她的书桌上出现一张字条:“皇后的责任就是养育后代,没有继承人的皇后,只是王国的一个异族人,并且,是将随时被遣回故乡的异族人……”这张恫吓的留言,来自于她的婆婆,太后,也是她的姨妈。她本已相中了茜茜的姐姐海伦做儿媳,在国王的一见钟情前。而后,理所当然的,从步入婚姻的第一天起,茜茜就未能得到太后的肯定——“年轻愚蠢的姑娘”她私下这样形容她。孩子们由太后亲自教养,以致长大后都与她十分疏离,长女干脆就以婆婆的名字命名:Sophie。

而后一次,她坚持带着两个女儿一起外访,结果感染的伤寒,小女儿很快康复,大女儿Sophie却延医不治,她从此再不肯亲近自己的孩子们。自觉一无是处,唯一得人称道,似乎只剩美貌,那一年,她还不足20岁。每天要花大量时间扮靓,梳头超过两个小时,常抱怨头饰过重令她晕眩,很少化妆却沉迷各种护肤品与处方药,穿从巴黎定制的时装。每两周洗一次头发,洗发的那一天要取消所有活动。沉迷运动,每天骑马几个小时,也做按摩,洗热水澡,和力量训练。身高172,比包括她的丈夫在内的大部分人都要高颀,体重却永远只保持50公斤以下,最瘦时,只得43kg。她斤斤计较的每天要称三次体重,稍有波动就进入节食模式,终日只饮牛奶或吃橙子,却在旅行时被人惊讶的发现吞掉超过常人几倍分量的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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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身体开始变得很坏,医生建议她去气候好一些的欧洲南部修养,她借此逃避了婚姻与宫廷的责任,自此流连异乡,很少再回维也纳。远到土耳其、埃及、摩洛哥、希腊、阿尔及利亚,都有她的足迹。生活铺张奢华,行事方式亦引起诸多指摘,而国王Franz只是辩护说,只要她乐意,这对她的健康有好处。和他热衷骑马、旅行的浪漫妻子相比,Franz拘谨保守而勤勉,起居十分简单。他清晨5点起床开始工作,每日都要亲自接见平民,午饭常在书桌解决。书房内有两张大幅的茜茜画像,是她那瀑布一般自豪又恼人的及腰长发,与无双美丽的侧脸。这两幅私藏的画作,直到几十年前,才为民众所知。(上图即是其中一幅,也是我私心喜欢的一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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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岁开始,她不再请摄影师为自己拍照。52岁那年,她唯一的儿子,太子Rudolf自杀,自此她只穿黑衣。她的故事,比你的想象要漫长许多,她活了60余岁,换了许多居所,学习各国语言,写殇情自艾的诗,终年只着素服,自我放逐式的人在旅途,逃避自己身为皇后、妻子、母亲的一切责任。不变的是她惊人的美貌,和永远51厘米的腰围。如果不是被暗杀,不知这故事会在哪一点才驻留。

Rudolf死后,她的孤僻越发明显,她在诗里描述自己的死亡;说自己是被囚禁的飞鸟;说一座城如果来到就无法离开,那简直令天堂也沦为地狱;她甚至希望自己的船出海时遇上大风浪……

1898年9月,茜茜的死讯传回维也纳,国王用了三天的时间收集消息,才确信她不是自杀。他为她的死准备了这么久,甚至有一丝如释重负般的安心。
而后,他缓缓地低头,兀自说道:“她永远不知道,我多么爱着她。”一辈子,他用尽他所知道的所有方式,可被爱,却不是她想要的幸福。
“母亲真是幸运,怀着必死之心,又毫无痛苦又快速的离去。” 而她唯一亲近的小女儿玛丽,则在日记中如是说。
刺杀茜茜的意大利无政府主义者Luigi,企求获判死刑,但被已废除死刑的瑞士当局判处终身监禁,他屡次自杀,终于在10年后得偿所愿——用皮带吊死在监号里。

茜茜公主纪念馆的楼下,是个老式的咖啡馆。有好吃极了的Mont Blanc(栗子蛋糕),馅儿是用樱桃酒浸过的,甜蜜醉人。
我点了杯名叫Sisi的咖啡,端上来才知道是dry cappuccino,在半满的咖啡上面,是厚厚一层奶泡。拿勺子搅活搅和才发现,打的并不绵密——像她那毕生都无法排遣的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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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0/2012 Munich 画堂里的千秋

酒店的餐厅获奖无数,自称走的是”elegant cottage style(高雅乡村风情)”,供应极好的羊架、兔子及鹿肉。酒足饭饱的我们,和不苟言笑却服务熨贴的领班老头聊天,他说比起维也纳,本地人的文化更受德国人影响,“……莫扎特也会自称是巴伐利亚人!更何况,我们这里搭火车去慕尼黑只要一个多小时,到维也纳则要三个钟。”听者有心,在小镇呆腻了的城市老鼠,次日清晨,就赶着清冷的日光,独自搭火车直奔慕尼黑看画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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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没有提到,此间的10月非常冷?从意大利搭火车过来,只消几个钟头的功夫,却换了人间。第一日在萨尔斯堡,嫌麻烦的我裹着披肩,妄图扛过去,但这日清晨奔赴德国,两块巧克力蛋糕一杯奶泡咖啡下肚,仍鼻水不止。于是全球化的洪流顺利将我冲进Zara,10分钟搞定一袭黑色羊毛金扣子小风衣,又匆匆赶路——虽然,第二日还是感冒了,这是后话,以及,回程时27度的香港,果然没令我失望。(今天已经11月了,我还要开空调这是为哪般呀!)

慕尼黑有三个画廊挨在一块儿,分别是老画廊(Alte Pinakotheken)、新画廊(Neue Pinakothek)和现代画廊(Pinakothek der Moderne,说新新画廊的叉出去!)。
直奔老画廊,因为那里有达芬奇拉斐尔提香卡拉瓦乔伦勃朗……以及整整三屋子的鲁本斯!!!

外界始终说鲁本斯有将几重天地搞匀的本领(aka. blending of different levels of reality),我却热烈的爱他构图的光芒万丈,以及如李白般迷人的酒神气质。油腻也不是没有,但从清新馥郁、每个女神都吐气如兰,仿佛可以开口说话的文艺复兴一路走来,鲁本斯更像是场秉烛达旦酒池肉林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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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审判,烈火烹油,鲜活激荡的舞台感)
这家伙还是佛兰芒以及地球上最懂人物比例、衣服褶皱的,黑衣服上的缎面光影、金色花边与刺绣,走远几步才能浮出来,走近了则完全融化在画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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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本斯还有个学生叫van Dyck,承一脉颜色重于形式的风格,但十分柔软雅致。我喜欢这幅自画像,作画时他20岁,自信又羞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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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遇见了一幅Claude Lorrain。伦敦的国家画廊,有两幅他巨大的风景画,上古神话一样宏大清明。落花时节又逢君,相隔多年,我几乎不再喜欢这天真的匠作,却仍能一眼将它认出,并且,干净美好,一如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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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八卦的是这幅画,倒不是说技法多么好,人物如何美。而是,这幅画,它非常非常大,有2米高,1米5宽,站在前面,满眼都是画中人物华丽裙子上一朵朵粉红色的蔷薇影。这样的尺寸,当年通常只有皇室才会使用。而后,这位僭侈逾制的姑娘呢,名叫Jeanne Antoinette Poisson,是路易十五的首席情妇(Maîtresse-en-titre)——朋友们私底下则干脆叫她Reinette (‘little queen’)。

除这幅以外,Jeanne尚有大量画像,每幅都无比洛可可的以大量繁复的鲜花书籍乐器地图作饰,彰显她的无双美貌、过人学养。其实她出身并不高贵,但颇善社交,20岁时便组织沙龙,座上宾包括伏尔泰。成为国王情妇后则积极参政议政:P,直接促成法国加入七年之战(Guerre de Sept Ans)。这场战争战线如此广阔(俄国为了保证补给以及后方安全,甚至挑唆准葛尔内乱,以便乾隆皇帝派兵平叛),根本就是当年的世界大战。法国后来在这场战争中大败,损失了包括加拿大、印度在内的大量殖民地。1715年秋,路易十四临终,唤他年少的曾孙至榻前,谆谆警告他说:「亲爱的孩子,你將成為是一位了不起的國王,但要记得,你的快乐来自于服从上帝的旨意和减轻人民的苦难。这需要你尽可能的避免站争和它所带来的毁灭。我知道,我给了你许多坏影响,太依赖战争,又迷恋浮华,别学我,做个爱和平的王子,这才是你的要务……(Mignon, vous allez être un grand roi, mais tout votre bonheur dépendra d’être soumis à Dieu et du soin que vous aurez de soulager vos peuples. Il faut pour cela que vous évitiez autant que vous le pourrez de faire la guerre : c’est la ruine des peuples. Ne suivez pas le mauvais exemple que je vous ai donné sur cela ; j’ai souvent entrepris la guerre trop légèrement et l’ai soutenue par vanité. Ne m’imitez pas, mais soyez un prince pacifique, et que votre principale application soit de soulager vos sujets.)」是一语成谶还是事与愿违?七年之战,令路易十五自此失去民心,也是舆论界对Jeanne最大的抨击和诟病,一直延续到她死后。不乏评论认为,数十年后猩红骤雨般的法国大革命,就落笔自此刻。

两次流产后,Jeanne决定不再担任国王的情妇,她仍与路易十五保持联系,直至42岁时因结核离世,除了倾倒于她的文采美貌、风流做派的文人,舆论大多对她十分刻薄,“夫人的旅程,没赶上个好天气啊(La marquise n’aura pas de beau temps pour son voyage.)”望着雨中远去的棺木,路易十五做了最后的注脚。

出来时已近闭馆。在画廊的纪念品店买了个华丽的小本子,坐在楼下的咖啡馆里,咕噜噜一口喝光整樽的有气矿泉水,我絮絮叨叨写了好久,只觉世界都失却颜色。就着一块无比好吃的巧克力饼(和一杯十分普通的咖啡, 是说,离开意大利,就难觅好咖啡了嘛?),才稍稍恢复点儿人气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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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罗马就用它毫无底线、人神共愤的美丽,在此后的这些日子里,一次次肆无忌惮的当头震慑到我。一路走一路不停的“倒抽一口冷气”,再“倒抽一口冷气”。只一个转身,只一个街角。这glories层层垒叠着,完全超过时间与文化的边界,超过我对人类能力的一切想象,只剩下心悦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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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图是梵蒂冈的博物馆,前景则在万神殿(Pantheon “all the gods” [pan theon]):公元1世纪,就是大概东汉初年,奥古斯都大帝打败安东尼和埃及艳后,于是搭积木奖励自己。在日后的1000多年里,它都是世上最大的穹顶建筑,顶高43.3米,直径也是43.3米,并且,是用混凝土浇灌出来的。

据说类似的穹顶构建,从巴黎的先贤祠到纽约的图书馆,俯首皆是,唔,马克吐温说的果然没错儿,古人把我们的好点子都偷走了--”and I want them back, thank you very m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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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殿的大门颇不起眼,据说曾有整块的纯金装饰,但16世纪时被拆下来做了圣彼得教堂的祭坛。也有个金顶,拆下来才发现只是镀金,于是被融成了大炮。神殿背后则挖有15米的深坑,展露出一个罗马浴池的遗迹——那些人当年所建造的地下水系统,至今仍在使用。

大门是用纯铜浇注,一直用到14世纪才打算换个新门(莫非是因为搞丢了钥匙?换门时据说还不幸压死了一位工人,后来就被葬在殿外台阶下)。

除了大门,另一个光源来自穹顶正中直径8.9米的天窗。我忍不住问向导这天窗是不是封闭的,有没有块玻璃挡着,下雨天该怎么办?她预谋得逞般,得意洋洋的领我走到神殿正中,蹲下来看大理石地板上依稀可见的一些小洞,我把水樽放在地上,它便朝那个小洞滚去——地板并非水平,于是雨水便可通过这些洞汇入下水道系统——还记得神殿背后的那个罗马浴室吗,我说过,这系统,至今仍为罗马人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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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0/2012 Day One 金烬里的流年

行前接连几天睡不好,不像春游前的亢奋,倒像是深秋后的浮躁。走前是花旗大佬被炒,回来后则听说投行纷纷裁员,中环哀鸿一片。然后又是几天的继续睡不好,午夜清醒的像擦过的玻璃,清晨困得像植物人,抱着被子呜咽着我不要去上班。

奇怪的是,从开拔时登机,到返程时落机的几个星期里,换了六七个城市,几晚甚至睡在火车上,竟一路猪一般香甜。于是才能精力爆表,有这样一程旅途,走过许多桥,见过那些人,喝了不少好酒,吃过从雪糕咖啡披萨以至鹿肉猪脑等等销魂美食……世界如此美丽而浩渺,以至于,我都不察觉,自己在变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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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0/2012 Day One 金烬里的流年
本以为在北京转机是个近乡情怯的坏主意,但原来我的乡愁只有蹋出舱门时被深秋高爽的冷空气拥抱,一瞬的欢喜。接下来,火速用T3航站楼的必胜客安抚了对意大利的期待心绪,来不及慨叹故国晚秋,就又匆匆上路了。

机上有几个贵党干部模样的人,一路斗地主,带着耳塞眼罩吃过两片必理通的我,就在他们云端上的叫嚣下,固执的一路呼呼睡到罗马。

此后的这些日子,我无数次在欧洲各地撞见类似他们的身影,穿着西装皮鞋,衬衫扎在皮带里,有时蹲在景点外抽烟,有时并排在城堡前留影,有时又出现在各大商街,手里拎着几个购物纸袋,你无需刻意找寻,他们总在那里,眼神是自信又迷惘的,也波及你思乡的愁绪,我不知他们的名姓,所以我叫他们:干部们。

伦敦一别,我离开欧洲六年了。搬到香港这个距离亚洲各处都只需4小时以内航程的荒岛上,也有六年了。到埠时已是夜晚,客栈派车来接,橘色的路灯晃过,像回放的旧时光。店小二帮我接过箱子,穿过小花园旁的楼梯,我蹦蹦跳跳爬上楼,屋里似乎没开暖气,有点点潮湿点点冷,就看到漂亮,又酷,又帅,又大气的我家丹妮,乖乖的开门站在那里。

日后的这几个礼拜里,我们像穿越回高中的小姑娘一样,每天闹别扭扁嘴冷战发脾气,心里每天要想一百零八次分行李拆伙回高老庄。完全不知道那两个平日穿着西装人5人6在金融市场打滚,天斗地斗其乐无穷的专业人士哪里去。可几个礼拜后,在罗马的街头,我们kiss goodbye后看你一个人奔去赶火车的黑风衣背影消失在阑珊里,心想着你又要回去恼人的伦敦冬日。一边厢感恩我们这些年来一起长大,那些没把我们压扁的生活的鸡毛们,最后都让我们各自过得还不赖,另一边却又为这分开而失落,假期结束了,下次碰头说不定又要几年后,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这感伤来得如此匆忙,我必须火速扶墙冲去买了一个三球的雪糕,才平复自己未展的忧伤。

25/10/2012 杜兰香去 Salzburg

许子东说过,去欧洲不能先到罗马,否则千帆望尽,别的城市就大都没了看头。
信奉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我,不小心犯了忌,于是此后的萨尔斯堡,就取次花丛、千帆望尽似的,无法不被比较、被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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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也并非不好,是说,萨尔斯堡像块撒了糖霜的柠檬蛋糕,或是从诺福克郡来的远房表妹,形容标致、言辞得体,但一会儿就闷了。
我们的酒店叫Golden Hirsch,就在萨尔斯堡的主街,酒店有600年历史,就是大概永乐皇帝时的建筑。走廊的墙上挂满鹿头、盾牌、或是各国皇室的遗迹;老式的木头房门需要两面上锁;游走穿梭的侍女各个穿着荷兰式的围裙;电梯则需手动拉开厚重铁门,好在房内尚有wifi,以及,餐厅十分不错……

说是主街,其实只容步行,出门右拐50米,便是莫扎特的旧宅。
于是整条街上,理所应当的扰攘着许多,热爱艺术的伯牙子期们,加倍奉上生前亏欠的身后名。类似的还有梵高,舒伯特,伦勃朗,像一切幸福的家庭、不幸之艺匠,人类从不乏知音,只是他们总要等弦断时,才悲切登场,含泪唱道:"我来迟了。"再被自己的忧伤所感动,心怀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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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皆知,萨尔斯堡待莫扎特极为凉薄,他走投无路才背井离乡去了维也纳,几年内搬家十三次,而后死在那里。提起故乡,他亦好感欠奉(原话是” I care very little for Salzburg…I shit on both of them”)。所以,当年摒弃今又膜拜,千秋万岁名,也无非寂寞身后事了。

旧宅理所当然,成为纪念馆。我在想,到了这样一个年代,除了莫扎特的脑残粉,是否还有人真会关心他的生平起居,穿的衣服用的勺儿,以及趴在橱窗前,一字一句通读展柜里的书信——事实上,它们写的实在不赖,比如:
1少时远游,写给父亲的信:“亲爱的爸爸,请帮我问候A先生、B先生、C先生……Z先生,哎呀爸爸我真想多写一些话,但信纸实在不够用了,就此再见!”

2 母亲去世时致信朋友们,求他们暂时不要将消息透露给父亲,“我只告诉他,母亲是重病了。”

3 在外巡演时写给妻子的情信,信末注明:“不要因为我字迹潦草、篇幅又短就也回篇短签给我,要知道,我可是在旅途中,而你则呆在家里。故此你要写的长一点儿,再长一点儿!”——关于莫扎特的妻子Constanze,外界一直说她无比奢华铺张,但莫扎特逝后,面对年幼两子和巨额债务,她陡然展现出难以置信的坚韧、果敢与无穷的经济头脑,出版他的作品、拍卖他的手稿、巡演他的音乐(甚至亲自登台献唱)……日后她改嫁了一位作家,并合力出版了一本轰动畅销的莫扎特传记。我(坚定地)窃以为,没有Constanze,就不会有今日神坛上的莫扎特。

好吧,其实我承认,对那些行迹匆匆的旅人们,更为热衷的,该只是印了莫扎特头像的巧克力球。而身为一颗资深的门德尔松脑残粉,我倒开始考虑,去趟莱比锡的可行性。

萨尔斯堡有两个莫扎特故居,除了在老城区主街上的这个(他的出生地),还有个规模略小,在河对岸,溯游而至,会路过Sacher Hotel。我在那儿顺手买了块假一赔十、无比正宗的Sacher Cake。只是,我想说,您觉得您甜到这样丧心病狂的程度,这样对吗?用双重巧克力把蛋糕做到如此难吃且久负盛名,想来是十分不容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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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莺燕燕

週五晚上八点许,我独自晃进那家粥店,因为店外贴了轮胎人推荐的海报,以及另个海报上号称全城最好味的粽子。端午节过了几天,我对今年初相识的绿豆蓉粽子之迷恋,还没有过去。

店子里人不多,我独霸了一张靠窗的卡座,不大,但舒服,很满意。看了看餐牌,我犹豫着,点了一个咸肉粽,一个莲蓉粽。女侍把点单交给经理,那男人狐疑的转头瞥我一眼,被我发现,随即转为满面热络的点头笑容。

咸粽子先上来。还来不及起筷,店里旋风一样冲进个女人,提着许多购物袋子,环佩铿锵的坐在我对面。明明只有一个人,但那架势仿佛蒲一登场的王熙凤。

独居,独身,独自在外觅食,我时常想吃火锅或buffet,而不得。喝粥是不打紧的,搭台罢了,但难免侍者打探的眼神:你这样个年轻姑娘,化了妆,穿长裙,为什么会在周五的晚上,独自在个小店吃饭。

那女人坐下,我没有抬头,只顺着我那碟粽子看见她手腕上三五个闪亮亮白金镯子。我有点厌烦,嫌她占了我的半张桌子。经理亲自来招呼,似是熟客。我抬头瞄她一眼,四十岁上下的事业女性,头发妆容一丝不苟,戴镂空花纹黑边眼镜,唇色是跳脱的橙红。她挑剔了良久,而后点了粥,灼青菜,以及,加一个粽,她指着我的粽子说。

粽子很好吃,我最爱的绿豆蓉占了至少70%的比例,肥猪肉也不肥,咸蛋黄也不油,五香粉很香。她的粽子也很快上来,她叫住女侍,嘱咐要辣椒酱,而后下了许多许多。

等甜粽子也上桌的时候,我见她那碗粥米花开得漂亮,便也加了个猪润鱼咀粥。她开动,不时看我。我见她把辣椒酱与粽子拌匀了吃,便问她借来辣椒酱:这样好吃吗?我问,我没试过的。

她让我下一点试试看,豪爽的招呼我说别放太多会咸,落在碟子的角落以免不好吃……而后,我们开始攀谈。

忘了怎么聊起来的,似乎是我赞她生得漂亮?——我总喜欢毫不吝惜的赞美别人,小冰说我不懂妒忌。时常我也自卑,但不艳羡,命中有时终须有,或许我一直相信我都会有,在晴朗的一天。我是个跑销售的,只要用力,我常可以讨好到许多人,但决大多数情况下,我根本懒得讨好任何人,更多时候,我EQ低,脾气坏,耐心差,不爱妥协,随心所欲,控制欲强,惹人讨厌……

“我六十岁了!”在我赞完她美丽后,她脱口而出,而后扬起下巴瞪大眼睛,等待着我,理所当然的出乎意料的一片惊讶之声——她的其所愿。你的皮肤,你的眼睛,你真白,你没有皱纹,没有下垂……!!!

“我最近病了一场,呼吸和皮肤都敏感,我以前更好的……我妈妈是上海人……”她说的太多,甚至捉我的手去摸她的脖子,好吧,光滑的像鸡蛋壳。

“我是做慈善的。”

“噢?我也有做,在women foundation……”我一听来了兴致,但她显然志不在此。

“我也做房地产,旁边有栋楼就是我的,在加士林加油站旁边那栋。”

“啊我有印象,我去那里吃过饭。”我想起了某人,以及某个很迷醉的,有月色的夜晚。

“不是那栋!是隔壁的……”她努力地开始对著她那香奈儿手袋翻箱倒柜上下其手,我以为是掏名片,但原来是相片!许多许多相片!什么人会随身携带一沓子相片——这是我儿子,我儿子的女朋友,这是我大儿子,我女儿,我在美国和女儿一起,这是我在慈善活动上给人颁奖,这是我和我儿子一起去Ball人家还问他这是你女朋友还是你家姐结果他说是他妈妈哈哈哈,这是我小儿子的女朋友和她女朋友的妈妈——你瞧她和我同岁看不出来吧,噢这个人你一定认识,是明星来的,这个也是,还有这个,这三个都是,这是白韵琴这是惠英红,这个你不知道吗,他叫李克勤呐……

我当时一定说了一千遍的你真美,你比你旁边的女明星更美,你儿子真美,你女儿真美,你全家都美……你本来就是明星吧你怎么能这么年轻这么美。

呵,我以前是选美小姐啊,我还拍过电影。你知道狄龙吗,姜大卫,还有陈观泰……她说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声音忽然变得有点抖动,不好意思似的,我把眼睛从照片上移开,抬头看了她一眼,她指着照片说:这就是我跟他生的儿子。你知道陈观泰是谁吧,你知道的,对吧?不是小儿子,小儿子是我跟第二个丈夫生的,后来,我就去美国了。

我礼貌的放下筷子,又饿咕咕的拿起筷子,又接过相片放下筷子,我们聊了很久,到后来,我甚至有点喜欢她了,她明明那么做作,那么庸俗,“把我的照片拿回去给你妈妈看,我是不是比她显年轻?我六十岁了,哈哈哈……”但作做到如此坦白,如此浅陋,近乎真诚,或单纯。不要吃太多甜食,你下巴冒痘痘是内分泌不好,你还吃猪肝对胆固醇也不好,我做瑜伽的,我不吃红肉,我每天都吃1斤的菜……

她给我看她手机里自拍的照片,她购物袋里许多许多的新衫,性感的,撩拨的,五彩的——我女儿常跟我抢衣服穿呢,她自豪的说。

粥冷了,粽子硬了,我的耐心有点耗尽了。结账,她主动帮我买单,没什么好争的,那我下次请你喝茶,我知你忙,一定要答应。

我不忙,我很闲的——哦你提前约我就好,她又补充说。

出门,她执意带我去看那属于她的大厦,就在这里,左转一分钟就到了。

卓能集团。

我在这里有个VIP房间住,照顾生意方便一些,我的洋房在九龙的半山,太远了。我九月要回美国住一个月,然后回来准备另一个慈善晚会。

她还帮我指路,告诉我怎样回家,而后转身进去,那是一栋商业大厦,办公室早都放工了,安静寂寥,都不太像湾仔的夜晚了。

电能转化成美丽?

许是迈进新年的关系吧,心里着实纠结了一番,离30岁又近一步。虽然周遭美而且贤的姑娘们纷纷现身说法,力证自己30+的日子更美,更清醒,更快乐。

我一直还蛮怕老的,怕半生潦倒,怕一事无成。

长久以来一直在跟自己闹别扭,一边在以己之短比人之长,耳提面命自己踢自己,说时不我待,说奋起直追,怪自己不勤奋不聪明不上进;另一边厢又尽一切可能讨好自己。

小冰问了我几次Clarisonic的刷子,于是写了这篇。广东话把臭美叫“贪靓”。我喜欢这个词: greed is good.

(1)就是传说中的洁面刷。伦敦据说有限量版粉红色,但香港只在连卡佛出售这一款,附3款洁面产品,及一个身体刷头。借了绿同学的VIP卡,可以有9折。

我不太喜欢它附带的洁面乳,会刺眼睛,所以通常都是另配洗面奶这样。小冰送过我一樽Nuxe的玫瑰洗面乳,很好用——我偏爱没泡沫的洗面奶。通常流程是徒手卸妆,然后用刷子洗脸2分钟。没什么立竿见影的神奇效果,但黑头会变少,如果洗澡后借着蒸汽贴一个鼻贴,成果会蛮喜人。擦Clarins的Pore Minimizer Serum收毛孔——类似产品每个牌子都有推,大多没什么效果,擦安心罢了。

(2)是Panasonic的电动睫毛夹。

张爱玲的弟弟有漂亮流光的大眼睛,长辈们常取笑着问他借那对睫毛呆一天。假睫毛这些年还蛮流行的,夏天去台北时看到有化妆的女孩十有八九都有贴。昨天午餐时去gym。做yoga时赫然发现旁边的美眉亦是浓妆粉鬓,假睫毛忽闪……搞得我很想推荐她转去跳宝莱坞舞XXDD

我不喜欢用假睫毛,一假,二笨,三懒。后来买了Estee Lauder的两款Double Wear双头和MagnaScopic睫毛膏,再加上人民群众共同热爱的植村秀睫毛夹,最后再用这个电热睫毛夹烫一下——它本身最高的温度也不烫的,不必担心灼伤。夹子的头部是梳子形状,可以整顺睫毛。

张爱玲的姑姑后来说起那个漂亮男孩的漂亮睫毛,是“一双大眼睛吧达吧达望着我。”终于,我也有了自己吧嗒的洋娃娃眼睛。

(3)也是Panasonic。Ionity1800风筒。有两个离子出风口。

我是平均一个半月折腾一次头发的人,或烫或染。

每天早晨吹头发,时间紧迫,所以通常是高温吹干,再用更高温的电发棒(5)弄卷。筒子们,和(3)的电热睫毛夹不同,电发棒是会烫伤人的,我语重心长的说。

发尾干枯毛躁。至今仍在寻觅好的抗热喷雾。

(4) 猜猜看这是什么:P

(未完待续)

祝你聖誕快樂。

穿了黑色綢緞CK長裙,吹過頭髮,畫了比平時濃一些的胭脂。我以為自己看上去優雅斯文又淡定……

蘇坐在我旁邊,整晚有一搭沒一搭的閒聊。

突然,她轉頭問我:“你不開心打令,對不對?”蘇是印第安納洲人,紐約長大。她有大嬸一樣被垃圾食品吹脹的肥碩的身材和玩偶一樣精致的巴掌小臉,以及一頭黃到發白的頭髮。

——去你的,我哪兒有。

——你就是有!說吧,你怎麽啦?(可惜蘇説話時候連珠炮一樣語速超快,態度明利表情豐富——否則,興許會被誤當作愚蠢親切的金髮女郎XD)

——才沒有!

——失戀了?

——。。。

——來,我們喝一杯,你怎麽能喝水呢!!(她指著我的玻璃杯搖頭)

——唔,那來點兒酒精。(我點頭)

穿過人群,跑去吧台,一唱一和:我們要兩杯mixed, fruity的東西!

少頃,女侍跑來:不好意思,剛剛是你們點了兩杯水果冰沙嗎?

——Smoothie? Ohhh Noooo! (蘇大嚷)我們要酒精,果味兒的,伏特加有沒有?

——啊,醬啊,那荔枝馬蒂尼好不好?

——好,來倆!(我答)

——水果冰沙?她當我什麽?剛從健身房出來嗎?(女侍轉身,蘇翻了翻白眼)

乾杯。我一飲而盡,蘇把她那杯又倒了一半給我:我還沒碰過。

我點頭繼續大口大口喝。我不是善飲的人。

故作輕鬆卻其實脖頸僵硬,盡量不轉頭,卻又忍不住在人群中搜索那個人的位置。

阿倍說,温柔和小鸟依人的精髓,不是发嗲,是承认,我在某些时候需要你。

唔,承認我不溫柔,又不是什麽可恥的事兒,討厭!

後來。

晚宴以抽獎結束,我空手而歸。

大獎iPad一部。竟落到我最想避開的那個小孩名下。

曾經,iPad剛出時,他一直商量著要送一個給我。

聖誕再説吧,那麽貴,我照例答。

有時我只想對老天做鬼臉:壞人,這樣很好玩兒是不是!你就得意吧你!

蘇抽到一份超市的代金券,她塞到我手裏:你的,聖誕快樂!!

——爲啥?(我一愣)

——不爲啥,你需要聖誕禮物,拿著吧。

——我不能要,是你抽到的。

——不是。我本來就不是香港辦公室的,我是美國派過來的,我不算,沒我資格的。

——誰說的,人人都有,連實習生都有。

——哎呀你就拿著吧,別和我爭。

——我們這樣推搡,真像亞洲人啊。(我笑)

——啊,真的嗎?

——那我請你吃晚飯做回饋。

——少來你。

離開派對時,還不到10點。“你回家了嗎,不去卡拉Ok了嗎?”蘇問。

嗯,我想回家了。

我是派對動物,總是最後才走。

去年的公司聖誕晚宴,我呆到淩晨三點。

我不會忘記那個派對。就像我不會忘記那之後的很多點滴。

我從未后悔。

也不曾改變主意。

能夠有選擇的自由,是好的。

能夠帶給別人溫暖,也是好的。

尖沙咀仍然人聲鼎沸,我徑直走去地鉄站。

也許是伏特加的作用,我並不寒冷,甚至有些歡欣。

祝你聖誕快樂。

冬日里小小咖啡馆,弥漫着摩卡的甜腻。

炎樱坐在对面,有一搭无一搭的翻着薄而简的餐牌:“喂,吃什么呢?”

桌对面的张爱玲歪着脑袋,认真想了好一会儿,答案却和从前一样:软的,容易消化的,奶油的。

——于是,“每人一块奶油蛋糕,另外再要一份奶油;一杯热巧克力加奶油,另外再要一份奶油。”

……

不高兴的时候,我总想吃点儿甜的刺激血糖,甜点通常会让我发胖,变胖理所当然不高兴,然后,我就想吃点儿甜的。

谭老忽然从脑海空投到屏幕上,撇着嘴悲愤的说,他消瘦得买不到衣服,我挥一挥肥硕的爪子,把屏幕擦干净。

……
/></a></p> <p>最近闲工夫多,小火焰推荐我看《<a href=

独自在家的小火焰,极力推荐我去看《深夜食堂》。很多年不看电视剧,闲闲的找来,起初没上心,后来兴起,几天追完。

场景设定是一个只在夜间营业的小餐馆儿,供应简单的住家菜式:拉面,茶泡饭,厚烧玉子……店主本人就是厨师,一个高瘦又冷峻,眉间有刀疤,来路不明,却会微笑点头满足你食物诉求的中年男人。食客形色不同,从演艺明星,晚自习学生,到上班族,脱衣舞娘,以及黑道份子,排名不分左右忠奸。

是畅销漫画改编的,每集20分钟,故事的冲突解决起承转合都简单直接,人物塑造情节渲染也极致夸张而具剧场感:鬓插桃花的老基男;戴墨镜却满心柔情的黑帮老大——过冬时他让小弟扛来一整箱北海道螃蟹XD;爱吃纳豆的情侣,镜头拉近,接吻时,唇齿间缠绵着的是晶莹的纳豆丝;年轻歌姬落樱般陡然走红又陡然谢世;被主角拒绝的女大学生转身接受社长求婚只留下一阵叹息……

每集由不同的食物主题串起,讲一个短而温吞的故事。在简陋粗糙仿若80年代情景剧的画面下,弥散开来的气氛却细腻悠扬,像久违的手织毛围巾,捂住耳朵,仰起头眯起眼,唔~~冬天里的阳光。

深夜,想到无论怎样,第二天都有太阳照样升起,会不会就很快乐。

于是,一面大笑的指着火焰:爱看这种片子,你这家伙,真是幼稚鬼!一面又被感染的丧心病狂,四处吃日本菜。

公司附近有个定食(Teishoku,套餐)小店,叫JP Deli。店主即是厨师,一个中年日本妇人。每到工作日的午后,这里都会卖些家庭作坊的盒饭。定价不便宜,轮候时间长,又只设外卖,并不算什么热门食店。临时兴起,便跑去了。点了一份味噌汤,一个土豆沙拉,一份糖炒白薯,以及,一个滑蛋猪扒饭。

为什么要点猪扒饭?因为在第六集里,主角说,滑蛋猪排饭,谐音和胜利是一样的!

过去的6-8个星期,一直在纠结着一件蛮重要的事儿,给周遭几个女朋友们,尤其是娜娜猫,都添了不少麻烦。到后来等待结果的日子,什么都无能为力,只能去讨好彩头。

不过,后来,这件一直期待着渴望着的事,还是失败了。但是,猪扒饭好好吃啊~~有冬天的家的味道。

时间留下了美丽和一片狼藉,庆幸我们还有运气唱歌。

12月了,祝我们快乐。

絮叨:

大部分日式料理都是不同年代由中韩传入的舶来品。但炸猪排虽身为天妇罗的姻亲,却是明治初由西洋传来的。

据说,关西人喜欢吃牛,而关东人乐意吃猪,所以关西人提到肉(niku),就是在说牛肉,而关东人则是在说猪肉——不奇怪为什么鹿儿岛的黑猪芳名在外,而神户港则有喝啤酒长大的和牛们XD